为落实《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7〕30号)要求,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可回收物中塑料制品的回收利用渠道,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回收分会和再生塑料分会首次在今年3月份联合开展医疗机构可回收物中塑料制品回收利用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组织申报并评选出医疗机构可回收物中塑料制品回收利用的试点企业;第二阶段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将试点企业名单推荐至医疗机构。
经企业自愿申报、材料审查、现场答辩、公示等程序,六家单位入围首批医疗机构可回收物中废塑料回收试点企业,分别是;
浙江嘉天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龙岩市永新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福建省洪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塑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果燃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9月5日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司(局)以便函的形式(国卫医质量便函【2018】343号)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转发了入围的企业名单。